问题:我的公司是一家外国企业,它想在越南开设代表处。那么,当我公司的代表处开业时,将要缴纳什么税呢?
回答:感谢您对向我们提交问题的信任。在研究并与现行法律进行比较之后,我们提供以下参考
- 2020年企业法;
- 第139/2016号法令/ ND-CP;
- 通告302/2016 / TT-BTC;
- 通告111/2013 / TT-BTC;
- 通告 92/2015/ TT-BTC。
1. 关于执照税
-《 2020年企业法》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代表处如下:
“第44条。企业的分支机构,代表处和营业地点
... 2。代表处是企业的附属单位,其任务是代表企业的利益并授权保护这些利益。代表处不执行企业的业务功能。”
- 在第139/2016号法令/ ND-CP关于许可费的第2条中,然后:
““许可证付款人是从事商品和服务生产和贸易的组织和个人,但本法令第3条规定的情况除外,包括:
6.本条第1、2、3、4和5条规定的组织的分支机构,代表处和营业地点(如果有的话)。”
- 在第302/2016号通知/ TT-BTC第4条第1款中,指导许可费:
“ 1.从事商品和服务生产和贸易的组织的许可费率如下:
....................
c)分支机构,代表处,营业地点,非营业单位,其他经济组织:1,000,000(百万)越南盾/年。”
因此,公司代表处必须按照上述税率缴纳许可税:
2.关于个人所得税
代表处负责根据第111号通函/.2013/TT-BTC的第24条,第25条,对代表处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预扣,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;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支付的程序和文件符合第92/2015号通知/ TT-BTC的第21条。
3.关于发票的使用和签发
代表处没有业务职能,没有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,因此不必发行和使用发票;
如果您需要有关代表处税务事务的更多建议,请通过电话中心:0943891828或通过电子邮件,微信,zalo直接与在线法律咨询部门联系,以获取Ha Thi Law的建议和支持。
希望得到合作!
此致。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