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首先,我要衷心感谢您的信任,并通过电子邮件将这一咨询请求发送给律师 - 何氏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。我们提供以下建议:
+ 第11/2016号/ ND-CP法令,详细说明了在越南工作的“劳动法”中若干条款的实施情况
+ 2012年6月18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通过的第10/2012 / QH13号“劳动法”自2013年5月1日起生效。
+ 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+ 按照工作要求保持身体健康。
+ 担任经理,执行董事,专家或技术工作者。
+ 根据越南法律和外国法律的规定,不作为违法者或受到刑事责任审查。
+ 由国家有关机构书面批准聘用外国劳工。
+ 根据劳动部,战争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的规定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。
+ 健康证明或医疗证明(12个月内)
+ 规定的司法记录。
+ 证明管理层,执行董事,专家,技术工人,教师的文件(大学文凭,国外工作经验证书...)
+ 2张4x6白色背景的照片,没有眼镜。
+ 护照(原始证书复印件)。
+ 与外国劳工有关的文件(视具体情况而定:关于委托母公司的决定,劳动合同,劳动用工的书面批准......)
依照本条规定的文件为正本或者副本,如果是外文文件,应当免除领事合法化,但必须翻译成越南文,并按照越南法律的规定进行认证。
以上是您需要咨询的问题的内容,我们期待着得到公司的合作和信任。
此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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